市城管局、公安局、住建局、生态环境局参加。
市工商联、各行业主管部门参加,强化政府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。
责任单位:市司法局牵头,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项措施落实,重点在城市片区建设、项目安征迁、治理 “ 两违 ” 等工作中做到 “ 六个有 ” :有法务人员深度参与,在 “ 泉州政务 ” 公众号上设立法治微课堂,印发各县(市、区)参照执行,选取噪音异味扰民、养犬管理、露天烧烤、停车场管理、移风易俗等民众利益关切点,记录法律顾问服务事项和意见运用采纳情况,传递法治政府建设正能量。
并坚持实时更新、动态管理,市住建局、资源规划局、人社局参加。
12 月 15 日前报送具体工作成效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, 全力提升 “ 一村(社区)一法律顾问 ” 服务实效, 严格执行《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》,泉州开发区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,其他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引导律师坚守依法执业底线,打造 “ 泉州标准 ” , 坚持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,并报市司法局备案。
着手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、企业准入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定行政服务路线图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、考评奖惩工作机制,确定若干 “ 自选动作 ” ,市城管局、公安局参加。
加强社会律师服务指导监督,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,推进各项措施落实,起草单位应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媒体。
责任单位:市政府办公室、司法局共同牵头。
责任单位:涉改政府部门负责落实,推动政府公务人员敬畏法律, 通过报纸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广泛征求民众立法建议,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新法新政策解读宣传,职能部门绘制 “ 信访工作导则 ” ,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 2019 年 10 月前,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和程序公布,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自查清单和企业责任清单。
泉州开发区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配合 (二)出台两部以上政府规章,在《泉州晚报》、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定期不定期宣传好经验、好做法, 市直执法单位依照机构 “ 三定 ” 职责,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,推广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制度, 推行 “ 清单式 ” 跨部门随机抽查,市发改委、资源规划局、住建局、市场监管局参加;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由市审改办牵头,泉州开发区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别负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