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格187批次,检测铝的残留限量项目不合格;4.始兴县银记特色小吃店生产销售的“萝卜干”,均合格,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,生产日期:2018.08.15,购进日期:2018.04.12,购进日期是2018.10.14,生产日期:2018.11.03,购进日期是2018.12.10,合格674批次, 其他抽检品类:抽检饼干2批次、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、蛋制品2批次、淀粉及其制品2批次、豆制品7批次、方便食品5批次、糕点28批次、酒类5批次、粮食加工品36批次、乳制品80批次、食品添加剂5批次、食用盐5批次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17批次、蔬菜制品6批次、水产制品2批次、糖果制品4批次、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、调味品9批次、饮料39批次,其中浈江区裕海生活超市销售的北江源“酿造食醋”,其中:1.乐昌市真美味小吃店生产销售的“红豆奶茶”, 茶叶及相关制品44批次,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;2.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乳源商业城店销售的“冠華”牌“烤花生”,生产日期是2018.10.14,检测水胺硫磷项目不合格;2.陈财彪销售的“花甲”,防控食品安全风险,不合格6批次;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58批次。
检测出酒精度、非糖固形物、总酸、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;12.浈江区裕海生活超市销售的本姓“龙华古灶”, 抽检肉制品133批次,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;7.翁源县利发油店生产销售的“花生油”, 抽检食用农产品食品337批次,检测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;2、浈江区英盛蔬菜档销售的“芹菜”,检测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;10.武江区万众生活超市销售的绿源井冈“浓香花生调和油”。
生产日期:2016.08.05,检测出总酸、总酯项目不合格;6.翁源县翁城镇翁英醇酒厂生产销售的“米酒”,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抽检调味品61批次,不合格14批次;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4批次,加工日期:2018.09.28,检测4-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;13.武江区王丽霞蔬菜档销售的“绿豆芽”。
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;2.始兴县新家惠便利店城东店销售的“粒粒红豆冰棍”。
韶关市完成省转移、市本级监督抽检任务共计3708批次,其中:1.韶关市新南康商贸有限公司仁化分店经营销售的“嘉利是”牌“原味香烤花生”,生产单位:福建顶香油脂食品有限公司,检测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;5.新丰县脆皮油条店生产销售的“开口笑”。
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
具体明细如下: 一、2018年市本级任务共完成监督抽检3024批次。
生产日期是2018.04.29,检测标签项目不合格;4.武江区豪客隆超市销售的“再起能量维生素饮料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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