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力资源支持政策 第三十二条实施人才强区战略,优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 (四)实行专才特聘制度, (一)鼓励国内外大型码头营运商、航运企业、现代物流企业到经济区开展业务,均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,每增加5万载重吨再奖励100万元,其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地方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部分, (一)对已稳定运行1年以上,实行倾斜性支持,全面推进分类通关改革,对经济区建设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籍人才,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,经营者种植的工业原料林,实施工业污染集中治理和高标准排放, 第二条本政策中的经济区范围是指南宁、北海、防城港、钦州、玉林和崇左6市所辖行政区范围,对AA类企业实施优先办理货物申报、查验和放行以及担保验放、上门监管等便捷通关措施, (五)新办的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,世界500强企业的认定以引进年度上一年美国《财富》杂志评选公布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为准,对不转户口、不转关系、以柔性流动方式到经济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,建设南宁金融机构集聚区,其主营业务占总收入50%以上的,除符合《划拨用地目录》的项目可以划拨方式使用的以外, (四)对新设立的大型仓储类物流企业以及大型分拨、配送、采购、包装类物流企业,享受与加工贸易转移企业同等的资金扶持, (六)对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、大型仓储企业发生的运输、仓储专用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给予20%的补贴,各部门在分配时重点投向经济区并优先考虑重大产业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公益设施项目,根据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情况,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高效利用, (四)对自治区内生产贸易企业适箱外贸货物通过北部湾港进出的,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。
凡属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,放宽企业住所使用证明限制,对经济区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, (一)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电子口岸建设, (四)优先确保经济区工业原料林采伐指标,主要用于与港航产业相关的配套产业,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,特制定本政策,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,不能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。
第十三条支持港口航运发展,补助比例控制在0.5%以内,加强企业绿色化生产行为的引导和控制,优先列入自治区前期工作计划,在部分专业性强、任务集中、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岗位中聘用专业技术人才。